来源:www.grgczx.com 发布时间:2024-03-05
一、水污染防治
支持范围:(一)流域水污染治理;(二)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;(三)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;(四)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;(五)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;(六)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。
二、大气污染防治
支持范围:(一)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,具体包括项目改造、农村地区运营补贴;(二)大气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建设(三)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;(四)党中央、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。
三、土壤污染防治
支持范围:(一)土壤污染源头防控;(二)土壤污染风险管控;(三)土壤污染修复治理;(四)土壤污染状况监测、评估、调查;(五)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创新;(六)其他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支出。
四、农村环境整治
支持范围:(一)农村生活垃圾治理;(二)农村生活污水、黑臭水体治理;(三)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。
五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
支持范围:(一)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;(二)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。
六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
支持范围: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、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、草原生态修复治理、渔业资源保护等支出方向。
七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
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,根据项目投资额和治理黑臭水体面积给予分档定额奖补,资金分年安排。
八、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
支持范围:(一)海绵城市建设示范;(二)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。